上期所修订做市商管理办法并发布做市商业务指南
发文日期: 2024-04-19
英文版
近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出《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修订版)》(下称《办法》)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业务指南》(下称《指南》),《办法》自2024年4月18日实施。
《办法》将原第十九条修订为,根据协议约定和做市情况,交易所可以给予做市商交易手续费减免、激励等。交易所根据做市品种运行等情况设置交易手续费减免、激励标准,并与做市商在协议中约定。《指南》则提出,做市商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做市商应当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做市,不得以发售基金、理财、信托、资管产品等方式募集的资金或者违法违规资金开展做市业务。
(来源:
上海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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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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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业务指南〉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