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出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命名规范》
发文日期: 2024-03-28
英文版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命名规范》(下称《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规范》规定了环境管理领域化学物质的命名要求,其适用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管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等环境管理工作中化学物质的命名。根据《规范》,化学物质的名称应准确、规范、合理,实现识别、区分化学物质的目的。中文名称形式上应符合中文构词习惯。按照《规范》以外其他命名原则获得的名称,以及商品名、通用名、缩写名、俗名等,可作为其他名称在环境管理工作中使用。
(来源:
生态环境部
)
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命名规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