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管理事宜
发文日期: 2024-03-26
英文版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准许证申报资料及补充资料,调整为电子形式提交,无须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现有受理、审批和发证等工作程序不变。申请人应当按照准许证申报资料要求准备电子申报资料,通过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药品业务应用系统提出申请。同时,《公告》指出,准许证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电子文书由药品业务应用系统推送,不再出具纸质文书。国家药监局仅发放电子准许证,不再发放纸质证件。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规链接: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